115 年 5 月 14 日
一、 終身學習券僅限中選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販售或冒名使用。
二、 空大學生使用終身學習券時,應依「新生券」或「舊生券」性質選擇身分別;未依券別規定使用者,無法折抵學費。
國立空中大學-新生、舊生學籍認定:
1、 完全無國立空中大學大學部(專科部)學籍, 115 學年度報名,視為新生。
2、 為辦理新生資格認定, 115 學年度上學期前已入學之專科部學生,於115 學年度上學期報名大學部者,視為大學部新生; 115 學年度上學期已入學之大學部學生,於 115 學年度上學期報名專科部,視為專科部新生。
3、 115 學年度上學期前入學選修生,報名 115 上大學部全修生,視為大學部新生。
4、 30+大學與第三人生大學
( 1) 115 學年度上學期報名 30+大學因屬新設學制,所有學員均認定為新生。
( 2) 114 學年度曾報名第三人生大學但未錄取者或未入學者,再次報名30+大學視為新生。
( 3) 第三人生大學續修第二年課程者,視為舊生。
三、 學生須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票券使用,第 1 波使用期間為 115 年 5 月 23 日至8 月 15 日;如有第 2 波,使用期間為 115 年 8 月 18 日至 9 月 30 日。
四、 終身學習券僅可折抵 115 學年度第 1(上) 學期學費或相關規定費用,不得折換現金。
五、 學生使用票券辦理報名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各地學習指導中心或辦公室、服務組現場查驗及核銷。
六、 票券使用原則以「同一學校、同一期別、同一學制」 及「一次性使用」 為原則。
七、 如因課程未達開班人數而停開,經學校確認後,票券額度可回復並於期限內再次使用。如學生因個人因素辦理退選、退課或改選課程,原則上視同已使用票券,不得再次以同一票券折抵其他課程。
八、 學生應確認登錄資料正確,如有冒用、資料不實或不符資格情形,教育部得撤銷資格並追回補助款項。
九、 相關票券規定、使用方式及最新公告,依教育部終身學習票券網站及本校公告為準。
發佈單位: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