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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學系 社會科學系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生活科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共同科


  
沿革
有感於社會變遷過於強調功利速成而忽略人文化成過程的重要,因此教育當局於民國七十五年創立國立空中大學。在創校三大學系中,人文學系排行居首,期許學生透過人文素養的薰陶,恢宏人生的器度與視野,並以適切的態度立身處世,建立人文科學的知識及應用能力。迄今在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上均已奠立宏規,卓然有成。

特色
(一)注重課程整合:本系為全國各大學院校中唯一結合文史哲學、傳播圖書於一爐的學系,每學期開設八至十一科。一個循環共156個學分中,提供人文領域多面向的課程,俾使學生智能可以融會貫通。如「中國詩書畫」涵括文學、藝術之範疇:「宗教哲學」涵括宗教、哲學兩領域;「圖書資訊選擇與採訪」則兼顧圖書與傳播科技等。使知識的學習與應用能觸類旁通。八十九學年度中,人文學系有「中國文化概論」科目容或電視節目「金環獎」的殊榮。
(二)富於創新精神:本系課程曾多次嘗試遠距教學與網路輔導的教學方法,如林益勝教授主講「經子名著選讀」便首開網路輔導的方式來輔助電視廣播的不足;方元珍教授、沈謙教授等主講的「詞曲選」曾於金門、馬祖、澎湖與校本部之間辦理遠距視訊教學,由學科委員親自講授,解決偏遠地區師資不足、易受天候影響授課或考試的問題;「詩選」課程亦採廣播與網路結合授課來突破現有交 科書的限制。另外,簡恩定教授主筆的「網路藝文教室」則針對文學類課程撰寫補充教材與同學互動交流,並提供師生創作發表園地,自設站以來頗獲各方好評,為本系開創性的作法奠立良好範例。
(三)公平、公開的決策過程:人文學系無論學系的發展方向、課程的規劃、教師的聘任、辦法的擬定與施行等,都由學系教師共同參與。例如「人文學系優良教師遴選」即採公平、公開的遴選過程,鼓勵人人成為優良教師。藉由過程的公正無私來凝聚團體的共識與力量。對於過去課程規劃時有延開的情形,本系亦以制定各科「課程規劃進度表」來改善。
人文學系不但是教師同仁的職場、同學取得知識、學位的教育單位,也是再生活中可以互放光華的一塊共有的園地。談吐、言行都是內在學識的外化表現,它無時無刻不在檢視與考驗著我們,因此,充實人文素養是我們一生的追求,期待大家選讀人文學系,使你我成為文化人。
教育目標
培養研究與應用人文科學的基本能力
認識人文科學的意義、範疇及基本知識
陶冶性靈、養成適切人生觀
培養達觀宏識,民胞物與的胸懷
 
   
  
沿革
本系於七十五學年度成立之初設有九個學類:教育類、心理類、政治類、社會類、法律類、行政類、衛生保健類、經濟類及實用類。
後由於本校公共行政學系及生活科學系於八十二學年度成立,行政類及衛生保健類課程移由該兩系別開設;經濟類則由商學系開設。本系實用類則於九十三學年度起歸由各學類規劃於暑期開設,不另設類,九十四學年度暑期政治類移至公行系,目前本系所開設學類共四類分別為:教育 類、心理類、社會類及法律類。

教育目標
社會科學系的教育目標旨在培養空大人且具有社會科學的素養,因而本系的教育目標為:
一、增進對個人行為、群體及人類與生活環境之間的瞭解。
二、體認社會科學在人類生活上的價值。
三、瞭解並運用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
四、運用所學於專業工作及個人生活上。
 
   
  
教育目標
增進現代商業經營者所需之一般和專業知能。
提升商業倫理素養。
運用現代科技,處理商學相關資訊。
應用所學於工作領域及個人生活上。

課程規劃
商學系課程所涵蓋之學術領域計有:管理與資訊(簡稱管資)、經濟、行銷、會統、財金及綜合等六大學類,為考慮本校之特性,使課程能與實際生活結合,力求理論實務並重,每一學類並分基礎、進階、實用三階段規劃。
未來系務重點工作以營造本系研究風氣、提高學術地位為首要工作。
(一)二階段申設商學研究所----即先行試辦碩士課程,成效良好後,再申請設立研究所。
(二)積極規劃及開設商學系九十三至九十六學年度課程。
(三)商學系面授教師資料之整建與聯繫。
(四)商學系畢業校友名冊之建立與聯繫。
(五)商學領域相關學術活動的規劃與執行。
(六)結合商學相關研究機構,配合時宜,舉辦各項學術活動。
(七)加強校際或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八)充實「商學學報」內容,提昇學報水平。
 
   
  
創系經過
民國七十五年,空大創校伊始,學系規模初設三學系(人文、社會科學、商學),至民八十二年八月,為因應社會脈動及學校成長的需要,乃於同一學期增設兩個新學系:1.生活科學系2.公共行政學系
就創系內容、特色與時間點而論,空大公共行政學系的成立,實與空大在八十一年接辦前政大行專(現改稱為空大附專),有著密切關係。

教學目標
空大公共行政學系(簡稱公行系)顧名思義,是為探討有關公共部門管理的知識體系,以及成人對此領域進修學習需求的學系。在此認知下,公行系教學目標有以下二項:
1.增進服務於公共部門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非營利組織)修讀同學的公共管理專業知能及理論素養。
2.增進服務於民營事業及在家工作之修讀同學對於公共行政的瞭解和興趣。

課程設計
為了便於同學選課,並兼及專業知識的培養與強化,公行系遂將所開課程區分為下列五個學類(但不要求同學一定要修那些學類,也無選定的學類要修多少學分的規定):
1.一般行政學類(Administration in General)。
2.公共政策學類(Public Policy)。
3.人事行政學類(Human Resources)。
4.勞動關係學類(Labor Relations)。
5.政治經濟學類(Politics and Economics)。
除了這上述的五大學類外,公行系亦已選定自93學年度起,增加「警察法規」、「警察行政」等相關課程,以提供有志終身學習的警界人士,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本系沿革與教育宗旨
本系基於本校教育宗旨、社會之需要,在創校六年後向教育部提出設系之申請,並於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一日正式奉准成立生活科學系。草創之初,百事待興,當時含系主任僅有四位專任老師,創系主任賴榮譽教授保禎篳路藍履倍極辛苦,其後歷經杜政榮主任、周文欽主任、現任張德聰主任及全體教師、同仁努力經營下,轉眼間已屆十個寒暑,總算稍具規模,近年來各學期選課人數更居全校之冠,本系以傳授與人類生活有關之知識與技能為宗旨,從個人到家庭延伸到社會國家乃至於整個環境,基於充實生活內涵,皆為本系的課程範疇。

教學目標
本系規劃的課程有六大學類,即輔導學類、環保學類、家政學類、觀光學類、護理學類及保健學類。
各學類的教學目標如下:
(一)輔導學類:
了解自已,認識生活環境,學習輔導諮商的知能,以培養自我輔導與輔導他人的能力。
(二)環保學類:
認識環境保護在現代生活的重要性,以激發從自身做起的環境意識,並能尊重生命及增進環保知識。
(三)家政學類:
學習幼兒與兒童發展的知識,家庭經營與家人關係的技能,以增進家庭和諧與家庭幸福。
(四)觀光學類:
了解休閒旅遊對身心活動、消除個人倦怠感的重要性,並學習旅遊事業的規劃與經營知能。
(五)護理學類:
汲取最新的護理知識與護理技能,以提升護理人員的素質與服務品質。
(六)保健學類:
學習衛生保健之知能,以促進個人身心健康,增進國民保健工作,達到全民健康為目的。

未來展望
生活科學系設系以來開過的各類課程當中,曾囊括多次本校各學期開課課程選修人數最多的輝煌記錄,由此可見,生活科學系課程的規劃與社會脈動相結合,是最能符合社會之迫切需求。經過多年來的努力,於八十六年起終於有同學申請從生活科學系畢業,在辛勤的耕耘之後,結出甜的美果實,目前畢業同學約達五千餘位。今後本系將遵循求新求變的精神,在生活科學領域當中繼續推陳出新,開設一些符合教育目標的新課程﹔舉凡能充實生活內涵,提高生活情趣,增進生活意義與人生價值的課程,都將在未來的循環課程當中陸續推出;為了學生將來專業話之需要以及配合社會之脈動,生活科學系目前正積極規劃研究所,且未來之課程將朝雙主軸課程發展,本系全體同仁將孳孳不息,開設更豐富且合於本系宗旨及社會需求之課程,以增進個人之身心健康、家庭和諧快樂、一同為為社會環境生活品質之提升而努力。
 
   
  
成立緣起
空大為成人進修學府,分系不分學院,本系全名「管理與資訊學系」,等同於一般大學的「管理學院」與「資訊學院」,在課程設計上就是依照一般大學這兩個學院的相關課程來設計的。
「管理」與「資訊」是二十一世紀公民所必備的基本常識,在此環境背景之下,本系在民國八十四年由本校商學系衍生分離出來而成立的,做為成人進修推廣管理與資訊教育的特有學系。

教育目標
本系管理類課程所探討的範圍固然是以「工商企業」為主體,但所學所用的企業管理理論,也可以衍生應用到非營利事業機構、政府單位,來改善管理效率,更可以應用到個人及家計的管理上。因此,不管您是在各行各業服務,修讀本系管理類的課程,對您的事業、工作與人生將有所助益。
資訊類教育的目標在培養電腦使用的技能與資訊專業的背景,使學習者從課程中獲得適應資訊社會的能力,同時逐步建立運用資訊資源的基礎。
「管理」與「資訊」,前者為管理技能,後者為專業技能,一則為經、一則為緯,兩者相互為用相輔相成。
 
   
  
沿革
共同科是因應「共同必修科目」之規定而生。「共同必修科目」是以前教育部要求所有專院
校的畢業生皆具備某些基本的知識(如中華民國憲法)或能力(如國文、英文之語言能力)
同時也修習些通識教育的課程。
本校於民國75年初創時,亦循此規定,設有「共同科目」,此時,學校草創,一切規模、制度與作業方式皆在摸索中,加以當時人少事繁,故而有關共同科目之規畫、開設與一切行政事宜皆由教務長兼理。

一、設科
(一)有實無名
民國75年本校初創時的首位教務長是李文瑞教授,共同科目即由教務長兼理,行政業務由助教劉慧平小姐綜理;民國76年賴保禎教授接任教務長,共同科之規畫與開設工作由賴教務長接手。
此時,共同科目因緣際會地被付予協助爭取教師員額的角色。如前所述,空大初創時,人力稀薄,行政院核定予空大之教師員額,僅三個系,每系4員(教授、副教授、講師與助教各1員),共同科目10員(教授4員、副教授1員、講師2員、與助教3員),中心主任11員、導師13員、外加校長、共是46員。扣除置於各中心之主任與導師,配置於校本部之教師員額共23員(含校長),其中10員屬於共同科。
其後,本校歷次向行政院爭取增配員額時,共同科亦以籌設、規畫課程之名義負起為本校爭取教師員額之任務,如附件二所示為79年3月6日本校第105次行政會議,討論本校81學年度請增配員額之決議,校本部共申請增額17員,其中社科系14員、共同科3員、人文學系與商學系皆為○。
77學年度起賴保禎教授改任輔導處處長,繼續擔任共同科目之召集人。79學年度起「共同科」終能以正式的單位名稱出現於本校正式的會議中,由黃城副教授擔任科主任一職。
(二)有名無實
共同科自空大成立時即已存在,由於「共同科除負責共同必修科目、選修科目課程之規劃外,並負責其他三系無法開設之課程及本校未來新設學系課程之規劃」,共同科之存在的確發揮了為本校增取教師員額之功能,故而,增取為共同科正名,遂為本校有高度共識之目標。
經本校多次爭取後,教育部終於在80年12月18日以台(80)高六八五八四號函通知可將共同科列入學校組織規程中,本校旋即於81年1月7日之本校第140次行政會議中提「國立空中大學辦事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修正第二條與第三條以增共同科。隨後81年1月22日以人字二五七號函請教育部核備。 教育部於81年2月7日以台(81)社字第○八○九三號函,通知准予備查,「共同科」正式成立。

二、課程
原始的共同科目設計為八個科目共24學分:(一)國學常識與應用文、(二)國文文選、(三)實用英文、(四)英文文選、(五)中華民國憲法與國父思想、(六)人文學概論、(七)社會科學概論、(八)自然科學概論。凡本校學生必須修習上述八門課,才能申請畢業。另外,還開有四種外國語文課作為「共同開設選修科目」,這四種外國語文是:日文、西班牙文、法文與德文;每種語言各開二門共6學分,合計為24學分。
如此設計,用意本佳,但因本校定位為成人進修教育,學生多是成年人,修習近似於大一英文程度之英文課程頗有挫折,加以自然科學概論之內容包羅廣泛,聘請合適之面授教師即已不易,遑論學生吸收,故而學校於79學年度起做了二點調整:(一)將日文、西班牙文與法文等三種外語與英文並列,學生可從這四種外語中選一種語文含二門課:因日文、西班牙文與法文皆是設計為從頭教起的課程,同學們若認為英文跟不上,可以另闢蹊徑。(二)人文學概論、社會科學概論與自然科學概論等三門課,學生只需任選二門課即可。如此,共同必修科目之學分數降為21學分,此一課程內容即是過去數年來所慣稱的 本校共同必修科目表『舊表』,適用於86學年度(含)之前申請畢業的同學。

變遷
中華民國在劇烈動盪中進入80年代,而自80年代起,本校也步入變遷的年代。81年10月6日教育部以(台)高五四八五八號函,發給各大學「大學共同必修科目表」與「大學必修科目表施行要點」各乙份。這份公文揭示了新的共同必修科目的內容,教育部不再指定科目,而是指定五個學類共28學分:國文(6學分)、外文(6學分)、本國歷史(4學分)、中華民憲法與立國精神(4學分)、通識課程(8學分)。各校可依各自的特色開設不同領域的課程。
共同科隨即依據教育部的指示規畫,於82學年度上學期經本校教學策劃委員會通過後報教育部,教育部於83年1月24日以(83)高○○四二三三號函核定,此即本校所謂的共同必修科目表『新表』,適用於87學年度(含)以後申請畢業的同學。
新表的適用對象是經過一番摸索後才定案,起初決定依教育部82年的公文指示,比照其他大專院校,由83學年度入學的新生適用,但很快就發現,本校學生修課沒有年限,有人5年畢業,有人10年才畢業,若以入學年次計算,將來勢必會發生兩種,或甚至三種必修科目表的現象存在,因為,沒有一種課程設計可以歷時8年、10年都不必修改的,空大的課程不能為了等部份同學畢業,而遲遲不修改。
不久,就修正為適用於八十六學年度(含)以後申請畢業的同學,宣佈的時間是82學年度下學期,原本以為還有3個學年度讓同學們適應,不料,有些「思患預防」的同學反應強烈,學校隨後即宣佈再延一年,即『舊表』適用於86學年度(含)以前申請畢業的同學,『新表』適用於87學年度(含)以後申請畢業的同學。
本校第二循環課程也自83學年度開始,配合第二循環的課程,共同科的『新表』也調整了一些不合時宜的課程,如『舊表』中國文類的「國學常識與應用文」,還有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以及通識課程中的「自然科學概論」。「國學常識與應用文」裁剪為3學分的「應用文」,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拆為二門科目2學分的「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立國精神」;「自然科學概論」則因內容包羅廣泛,學生不易吸收而停開。
如此調整固然不錯,但卻也造成學生畢業之瓶頸,新、舊課程交接之際極易因新開課程不及推出或必修課程未能每年皆開設而造成學生的困擾,此一現象至85年經過共同科陳達武主任2次調整才告解決。

挑戰
84年5月大法官會議決議,教育部所訂之大學共同必修科目為「違憲」,教育部應允於一年內提出對策,另於84年9月21日以台(84)高○四六五○一號函通知:大學共同必修科目表「自84學年度入學新生起停止適用」。至85年5月,屆滿1年,教育部迄未提出對策,但授權各校自行決定。
自從教育部授權各校自行決定「共同必修科目」後,各大學即紛紛成立跨學院的專門委員會來設計各自的「共同必修科目」,綜觀各校的做法皆有二個特色:一、皆設立一個兼具代表性與跨學院的專門委員會,由一學校的高階學術主管(副校長、教務長、或院長)擔任召集人;二、各校皆歷經了約2年的研商、徵詢與開會討論方才定案。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原先許多人認為既然由教育部頒訂「共同必修科目」為違憲,「共同必修科目」很可能就走入歷史。但各大學卻不約而同的強調「共同必修科目」在通識教育中的重要性,各校所訂定的「共同必修科目」不僅提供多樣性的通識課程供學生選修,有的大學甚至於提高「共同必修科目」的學分數。
本校自85學年度起研擬提高各系的專業學分數,曾有提議提高至90學分,後定案為75學分;為配合提高各系的專業學分數,遂提議刪除「共同必修科目」,後定為刪減至15學分。自85學年度起至87學年度上學期定案。

轉型
共同科是學校的一個單位,過去共同科所擔負的歷史任務,從過去的協助教務策劃國家意識型態的共同必修科目,到後來的新系之孕育與催生,都扮演過一定程度的貢獻。共同必修科目從過去的21學分到28學分,都還在國家意識型態的束縛,從大法官三八○號釋憲公布後,教育部就授權各個學校,依據學校的特性來規範所需要的開設課程,於是共同科規劃了15學分的共同必選修課程。

改制
為規劃本校共同科通識課程相關事宜92年01月03日本校91學年度第4次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通過「本校共同科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設置辦法」,並於92年05月16日本校91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通過「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並訂定「本校共同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旋即成立本校「共同課程委員會」審議本校共同課程有關事宜。本校「共同課程委員會」與「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在學校組織規程中是同列委員會之一,在位階上是平行的。
又為統籌整合本校共同課程,本科擬定「本校共同課程開設通則」於92.03.11本校91學年度續開第五次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自92學年度起,各學系之畢業學分已從原來之60學分提高為75學分,本科為配合93學年度起新開課程的規劃,將原「共同必修科目表」修訂為「校共同課程表」,校共同課程表將原必選修之15學分再調降為10學分(語文課程包含國文類3學分與外文類3學分、通識課程4學分),並取消原有「憲政類、通識課程(人文社會、自然科技)須至少修一科」之規定。
93.06.18本校92學年度第6次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本科提案修正「本校共同課程開設通則」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文,並經校「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同意備查。為進一步落實大法官會議三八○號解釋有關學生學習自由之精神特修正「校共同課程表」畢業學分數之規定,凡同學在畢業前修滿共同課程10學分,不分國文類、外文類或通識課程,即符合畢業資格,多修之學分均併入畢業總學分中計算,此項新規定自93學年度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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