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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國立空中大學暨附設空中專科進修學校學生學業優異
及活動比賽優勝獎勵標準」
一、學業成績優異之學期成績優異獎項:
(一)每學期成績優異獎(至少修滿三科八學分)總平均空大全校前二十名學
生、空專全校前三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
(二)每學期各中心學期成績(至少修滿三科八學分)總平均空大第一名學
生、空專第一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
(三)每學期各中心各科成績第一名學生(成績達八十分者,空大空專併計)
,頒發獎狀乙紙。
二、每學期俟教務處學期成績評量完成後,本處製發獎狀,轉各中心辦理,以玆
表揚。
三、因應個資法政策保護個人隱私,校本部不公告得獎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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